近日,沽源县人民检察院受理移送审查起诉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责任认定,犯罪嫌疑人负全部责任,被害人无责任。
在案件审查过程中办案检察官了解到,被害人系四川籍务工人员,独自一人照顾年幼的女儿和年迈的母亲,家庭生活十分困难。事故发生后,其女儿及亲属远赴沽源县处理善后事宜。为使被害人亲属及时获得赔偿,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办案检察官多次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但由于犯罪嫌疑人及家属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双方一直未能达成和解。被害人的去世使家里失去了“顶梁柱”,原本困难的生活更是雪上加霜,家属的生活该如何保障?四川距沽源数千公里,被害人女儿及亲属往返一趟何其不易,拿不到赔偿款今后他们的生活如何保障?这些都牵动着办案检察官的心。
因犯罪嫌疑人系酒后驾驶机动车,不在机动车商业保险赔偿范围内,只能拿到交强险赔付,但一般需要在法院判决后保险公司才会履行赔偿义务。办案检察官积极与保险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保险公司快速履行赔偿程序,18万元交强险赔偿款及时打入指定账户,为被害人家属解了燃眉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