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社会高度关注的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红景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蔚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郭占库出庭支持公诉,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县检察院联合法院组织了观摩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检察干警50余人应邀到庭观摩。
红景天,俗称“一点红”,根部入药,具有抗疲劳、抗缺氧、抗寒冷、抗辐射、增强机体免疫力的作用。该案系“盗挖-贩卖-移栽”红景天链条性犯罪,在审查起诉阶段,蔚县人民检察院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9名犯罪嫌疑人区别情形作出不同处理,对情节较重的4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情节相对较轻、主观恶性较小、具有自首情节的5名犯罪嫌疑人作不起诉处理,并对其进行集中训诫,书面建议相关单位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对另外2名未在案人员依法启动追诉程序。
庭审中,法庭就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组织双方举证质证。公诉人通过多媒体示证方式系统分组出示了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鉴定意见、电子数据提取笔录等证据,并经被告人、辩护人质证,最大限度地还原了案件事实。法庭辩论环节,公诉人结合法庭调查情况,分析犯罪行为的性质、后果和对社会的危害,阐明了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原因,在事实上、证据上和法律上揭露了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并对4名被告人逐一发表量刑意见。
经合议庭评议后该案当庭宣判,判决对蔚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全部采纳,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讼请求完全支持,对四被告人判处6至11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为巩固扩大案件社会效果,庭审后蔚县人民检察院立即组织相关办案人员、庭审观摩人员参加座谈会。
会上,与会人员结合庭审情况就深化生态资源检察保护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听证员李树泉表示,红景天生长在海拔1800-2700米的高寒无污染地区,生态系统脆弱,一旦遭到破坏很难修复。此案的成功办理起到了强有力的震慑作用,希望办案机关要以此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为维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