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和《河北省省级预算公开办法》规定,现将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根据我国宪法第129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我国检察机关系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检察机关的主要职权包括:
1、控告申诉检察部
处理来信来访;统一受理报案、控告、举报、申诉和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初核举报线索;办理有关控告案件;开展举报奖励工作;处理有关刑事申诉;国家赔偿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进行法律宣传和咨询活动等。
2、侦查监督部
审查批准或者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复议、复核公安机关不服不批准(不予)逮捕的案件;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批准侦查部门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对于公安机关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案件进行备案监督;监督公安机关的办案期限是否合法;监督侦查机关(部门)的立案活动;监督侦查机关(部门)的侦查活动;审查办理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等。
3、公诉部
对侦查机关(部门)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或者不起诉的案件,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对侦查机关(部门)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法律监督;出席公诉案件第一、二审和再审法庭,代表国家履行公诉职责和审判监督职责;审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依法提出抗诉;审查报请核准追诉的案件;结合办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
4、刑事执行检察部
对监狱、看守所执行刑罚和监管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裁定减刑、假释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办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的羁押期限办案期限实行监督;对监所检察工作中发现的不需要继续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建议;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执行活动是否合法事项监督;对死刑执行是否合法实行临场监督;对人民法院执行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以及执行生效判决、裁定中没收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人民法院、监狱管理机关、公安机关决定或者批准暂予监外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劳动教养机关的执法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公安机关、社区矫正机构管理监督监外执行罪犯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强制医疗执行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立案侦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对罪犯又犯罪案件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对立案、侦查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受理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看守所阻碍行使诉讼权利的申诉、控告以及被监管人及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的控告、举报和申诉等。
5、民事行政检察部
审查已经立案的民事、行政案件;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符合法律规定的抗诉条件的,向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向人民法院和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出席再审法庭等。
6、案件管理检察部
统一负责案件受理、流转;统一负责办案流程监控;统一负责涉案财物监管;统一负责以本院名义制发的365bet体育娱乐场_365bet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的监管;统一负责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统一负责组织办案质量评查和综合业务考评;统一负责业务统计、分析;对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等。
7、检察联络部
组织协调人民监督员对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中的应当立案而不立案或者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超期羁押或者检察机关延长羁押期限决定不正确的,违法搜查、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违法处理查封、扣押、冻结财物的,拟撤销案件的,拟不起诉的,应当给予刑事赔偿而不依法予以赔偿的,检察人员在办案中有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进行监督;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等工作。
8、检察技术和网络信息部
应用科技手段和方法,对各检察业务部门办理案件中涉及的专门技术性问题的证据进行审查和鉴定等工作。
9、监察室
受理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检察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违法办案、越权办案、刑讯逼供、吃请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举报和控告,并进行查处等工作。
10、检察委员会
检察委员会负责审议在检察工作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政策的重大问题;审议贯彻执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拟提交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和议案;审议本地区检察业务、管理等规范性文件;审议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部署、决定的重大问题,总结检察工作经验,研究检察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审议重大专项工作和重大业务工作部署;经检察长决定,审议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重大意见分歧的案件,以及根据法律及其他规定应当提请检察委员会决定的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审议按照有关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请示的重大事项、提请抗诉的刑事案件和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复议的事项或者案件;经检察长决定,审议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议的事项或者案件。
机构设置
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检察部,侦查监督部,公诉部,未成年人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控告申诉检察部,检察技术和网络信息部,生态环境保护检察部,法律政策研究室,刑事执行检察部,检务保障部,监察室,检察联络部,司法警察支队,机关党委办公室,信息网络管理中心(容灾备份中心)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我市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1、收入说明
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14636.5万元,(含对下补助),全部为一般预算拨款收入。
2、支出说明
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1463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8.5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811.03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617.51万元;项目支出11207.96万元。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8年预算收支安排14636.5万元,较2017年预算9636.5万元,增加了5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了269.8万元,主要:一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959.47万元,二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678.93万元,三是公用经费支出增加10.65万元;项目支出11207.96万元较2017年的5938.16万元增加5269.8万元,主要是今年新增3700万元未成年刑事检察费用,办理并指导全市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依法履行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工作,依法保护刑事案件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院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617.51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劳务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8年,我院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26.5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15万元;公务接待费4.36万元。
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额395.3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7.28万元;公务接待费8.29万元;会议费6.33万元;培训费23.4万元。
与2017年相比增加81.11万元,主要是会议费、培训费增加。
五、绩效预算信息
总体绩效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市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坚持检察工作的正确大方向,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制建设大局,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严格公正司法,建设过硬队伍上下功夫,为我市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运用检察职能,服务保障抢抓三大机遇,认真做好批捕、起诉、刑事诉讼监督等工作,坚决打击破坏国家安全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深入推 进法律监督工作的创新发展,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让“京津冀协同发展、冬奥会筹、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大力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公正透明的法制保障。
2.强化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理念,认真维护民生、民利,扎实做好民事行政审判监督工作,积极开展民事公益诉讼,运用检察职能保障精准扶贫任务落实。深化开展涉农检察工作,积极与扶贫部门,扶贫开发部门对接,依法妥善处理农民权益保护的案件,服务美丽乡村。
3.充分发挥刑事检察职能,深入开展平安张家口建设,认真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格打击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充分运用刑事和解,量刑建议,释法说理等多种手段,促进矛盾化解,认真做好控告申诉工作处,妥善处理涉检信访问题。
职责分类绩效目标:
1.服务保障,抢抓三大机遇方面,坚持久久为功,推进服务,抓强三大机遇的指导意见和实施细则的贯彻落实,确保收到实效,加大对环境保护的司法保障,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实际水平。
2.在保障精准扶贫任务落实方面,认真完成检察机关的住村帮扶工作,加大经费支持力度,确保扶贫目标能够如期实现,持续开展涉农检察工作,综合运用多种检察职能保障农村的稳定与发展。
3.深入推进平安张家口建设方面,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严格依法做好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通过引导侦查取证,完善证据链条等工作,提高案件质量,保障案件顺利审判,运用法庭教育、365bet体育娱乐场_365bet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法律咨询,案件信息公开等方式进行释法说理,推进社会矛盾化解。